持节十九年,终不辱命
天汉元年(前100),苏武以中郎将身份持节出使匈奴。副使张胜卷入谋杀卫律的阴谋事发,苏武引刀自刺未死,随即被扣留。他拒绝投降,被幽于大窖之中,断绝饮食,以雪与旃毛并咽,始终不屈。
其后他被迁至北海(今贝加尔湖一带)无人处,杖汉节牧羊,单于许诺“羝乳乃得归”。始元六年(前81),汉使以“射雁得书”为诈术迫使单于放人,苏武等九人归国——“留匈奴凡十九年”。归汉后他被拜为典属国,至神爵元年(前60)去世。
“雁足传书”出自这次归汉的典故:汉使谎称汉天子射雁得帛书,诈称苏武等人在某泽中,单于被迫承认并放人。后世据此演绎出鸿雁传书的文学意象,但《汉书》原文写明这是汉使的诈术,并非真实发生的鸿雁送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