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法者与诗人的一生
王安石生于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),字介甫,号半山。庆历二年(1042年)进士第四人及第,此后二十年多任地方官:知鄞县时兴修水利、贷谷于民,通判舒州、提点江东刑狱,政绩与才名渐著。他议论高奇、果于自用,早年便"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"。
嘉祐三年(1058年),他上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(世称万言书),系统提出变法主张,仁宗未采纳。熙宁元年(1068年)宋神宗即位,次年二月拜王安石为参知政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由他主持推行新法:青苗法、募役法(免役法)、农田水利法、方田均税法、保甲法、保马法、市易法、将兵法相继颁行,史称"熙宁变法"或"王安石变法"。
变法甫行,反对之声四起。司马光、吕公著、韩维等旧臣力谏,苏轼等也批评新法扰民;执行中更出现青苗钱强制抑配、保甲法扰民等弊端。熙宁七年(1074年),恰逢大旱,郑侠进《流民图》,加上吕惠卿倾轧,王安石第一次罢相,出知江宁府。次年复相,又于熙宁九年(1076年)再度罢相,从此退居江宁半山园,潜心经学与诗歌,不再问政。
退居后的十年是他文学成就的高峰。他的晚年绝句被黄庭坚评为"雅丽精绝,脱去流俗",《元日》《泊船瓜洲》《登飞来峰》成为千古名篇;"王荆公体"成为后世诗学的通行称呼。元祐元年(1086年)四月,王安石卒于江宁,享年66岁,谥"文",后追谥"文公"。他与韩愈、柳宗元、欧阳修、苏洵、苏轼、苏辙、曾巩并称"唐宋八大家"。
